【人在做天在看】林夏薇發千字文:非常非常失望!

    女星林夏薇去年六月駕駛其保時捷時,疑遭另一輛從讓路位駛出的四驅車撞到。林報稱被撞至「大陣全歪」,翌日自行求醫,警方拘捕該司機,控以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裁決,裁判官指林夏薇的證供矛盾,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林夏薇早前作供時稱,案發時「感覺到」有車頭燈在讓路處,但又繼續前行,屬自相矛盾;裁判官亦不能排除被告指林夏薇當時車速太快,故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判其罪名不成立。

    去年因此意外受傷的林夏薇,今早於IG勞氣發表千字文,坦言對裁決非常失望!她強調自己以正常車速行駛,在大路被小路駛出的車攔腰撞致受傷,但結果竟然是對方罪名不成立!

    她又指從兩架車表面撞擊痕迹觀察所得,被告所講從小路駛出車輛七、八成才發生碰撞的證詞,以物理學角度來看根本沒有可能發生。她引述法官在庭上指考慮到被告車身較高,及林夏薇是公眾人物的身份兩點因素,林夏薇言詞激憤表示不明白以上兩點與小路出大路撞人有何關係,還反問自己是公眾人物就應該受傷?

    全文如下:

    真係對今次的判決非常非常失望!明明我以正常車速被小路出大路的中港車牌四驅車(保時捷Cayenne)攔腰撞致受傷,估唔到係咁嘅判決!我車被撞的位置是副駕駛座至後沙板,對方是右前輪同前泵把花左。對方為自己辯護話佢在讓路停左2,3秒先駛出,然後佢架車出左7,8成我架車先在後飛速平行撞上,以物理學角度睇根本冇可能發生!我點樣可以用我的左車身撞她的車頭!明明車的撞擊傷痕是我被撞,對方竟然惡人先告狀,反過來話我從後衝上嚟!而事實上嗰個路段已安裝安全島去限制路面闊度,所以條路的闊度根本不可能容得下兩架車平行行駛!但仲失望的是法官竟然考慮對方的車身高過我的車身,同埋考慮我是公眾人物!!我唔明以上兩點同佢小路出大路撞人,不小心駕駛有咩關係!?!?我在主路正常行駛,被人打橫撞到,我個證供仲點樣可以自相矛盾到!根本就是斷章取義,我是證人在庭上又不能反駁,估唔到人生第一次為警方做證人,公平公正在哪裡?!照咁講,以後主路正常行駛都要讓小路啦~真的太失望!人在做天在看,馬路殺手太多了,大家真的真的要小心!

     

     

     

     

     

    (綜合報道 /  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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