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污點】不禁哽咽:大肚係咪唔啱?

    一名於某大護膚品牌公司任職行政管理人員的女士,本備受上司讚賞,後疑因懷孕而被公司以各種手法欺壓,如惡意批評工作表現、無故辱罵及要求自願離職,更指「生完仔返嚟即刻炒你」,事主啞忍至產假過後不足一個月,即被僱主在沒有適當補償下解僱。

    事主鄧太表示,她2016年10月底受聘某大護膚品牌公司,負責品牌國際市場,因表現出色,2017年1月中已提前通過試用期。其後有一名男上司調任鄧太的上司,得知其懷孕的消息,突以電郵要求延長兩個月試用期,鄧太並不同意,該公司給予她兩個選擇,一是要求她自願辭職,不獲賠償,二是由公司辭退並留下極差工作紀錄,告知新僱主,鄧太重申其懷孕情況後仍被即時解僱,遂向勞工處投訴。

    鄧續稱,勞工處介入後,向該公司表明解僱懷孕員工乃違法行為,惟鄧太復職後受大量無理對待,如將其位置調往廁所門口及茶水位置,不能用病假作產前檢查等,「嗰陣備受孤立,冇辦法同其他同事深入交流。」她指出,其後公司更要求延長試用期,鄧太沒有答應,最終被該公司於其產假後不足一個月無理解僱。

    鄧太稱事件對其情緒有極大影響,不禁哽咽道:「人生污點,令我不禁諗大肚係咪唔啱?」她已於去年分別向勞工處及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經過勞資審裁處5次聆訊後,認為資方的證人有虛假陳述,判鄧太勝訴,要求資方補回近10萬港元的少付工資、醫藥費及代通知金等。平機會則正處理其申請。

    記者會上展示勞審處就鄧太案件的裁決資料。

    協助鄧太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表示,香港有關保障懷孕僱員的條文落後全球發展國家,指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產假期最少14星期,惟香港10星期產假的安排已有48年不變。何要求政府設立產後工作保障期至產假後6個月,他又透露曾向勞工處處長反映,惟對方稱建議未必適合香港所有工種。

    工聯會婦女事務委員會主任梁頌恩則表示,該會一直有收到婦女求助,雖然鄧太事件是較嚴重、個別的情況,但強調不希望類似事件會成為常態。

    鄧太在記者會上憶述在前公司的遭遇時,不禁落淚。

     

     

     

    (on.cc)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