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黃利輝

1927年,黃利輝出生於廣東汕頭一個赤貧家庭,12個孩子擠在漏雨的土屋裡,飢餓貫穿他的童年。瘦弱多病的他常遭霸凌,一次重病垂危時,母親用死刑犯心臟熬湯救活了他,血腥味成為他生命的第一個烙印。 1945年,18歲的他加入國民黨軍隊抗日,在中緬邊境戰場斷糧三日時,他撕咬日軍屍體腐肉求生,腥臭與嘔吐中,人性開始崩裂。

戰後飢荒迫使他偷渡泰國。 1946年底,曼谷海關將名字誤登記為「細偉」(泰語諧音「利輝」),糾正時遭警衛毒打。投奔親戚卻被賣作苦力,每日蜷縮雞舍旁殺雞,氣喘咳血時僅得半碗餿飯充飢。偷吃雞內臟被吊打至骨肉綻開後,暴戾的種子徹底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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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求生到嗜殺
1954年4月,黃利輝在曼谷塔沙格市場首次攻擊8歲女孩,因手抖未能致命。一個月後,他在火車站尾隨11歲女童至樹林,割喉剖腹取走心肝,就著雨水生吞內臟,恍惚中彷彿看見母親遞來那碗救命心湯。此後四年,他在泰國東部流竄作案,受害者均為幼童,手法愈發殘暴:1957年福同府6歲女童胸腔被掏空;

1958年1月,他誘殺8歲頌伯後,當場烤食肝臟,火堆旁被捕時,破碗中半熟內臟與日記裡「吃心續證」的血字成為血證。

審判與標本化的“惡魔”
1959年9月,黃利輝被處決前喃喃「我只是不想餓死」。當局將其製成乾屍立於博物館示眾,六十餘年百萬遊客唾罵,孩童嬉笑模仿割喉。直至2019年,案件矛盾浮出:部分屍體完整,供詞僅有指紋無簽名(他本不懂泰語)。兩萬人聯名請願後,乾屍終被移出,2020年骨灰在佛寺火化。住持嘆道:“飢餓造獸,社會亦為推手。”

餘燼警示
黃利輝的暴行撕裂了殖民陰影、種族歧視與底層壓迫的瘡疤。他的刀不僅屠戮生命,更剖開人性墮落的深淵──當尊嚴與溫飽被剝奪,惡魔便有了棲身之所。這段血色往事,至今叩問著文明社會的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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