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年46歲的香港藝人官恩娜淡出娛樂圈已經多時,早前還被網友召喚重返台前,不過她已經婉拒。
官恩娜雖然退圈了,但是與之相關的話題並沒有因此減少,其中一直備受矚目的就是她的家族爭產案。
官恩娜的家族爭產案已經持續多年,如今塵埃落定,官恩娜的母親麥銀麗及其男性好友馮明業在與官恩娜母親姐妹的爭產中被裁定敗訴,而官恩娜外婆的遺囑同時也被宣告無效,並且還要求官恩娜母親及其男性好友要支付所有訴訟費。
法官已經裁定官恩娜母親及其男性好友敗訴,事情就該告一段落了,不過官母的男性好友馮明業有異議,因為訴訟費要由他來支付,並且官恩娜母親的仨姐妹要求預先從遺產中支付,換言之馮明業與官母必須要還款到遺產,所以他反對。
另外,他提出異議的其他原因是,認為兩名大律師的訴訟費太多,要求減少一名大律師的訴訟費,為此事又展開了一輪新的訴訟。
在經過19日審理后,法官又再次做了裁定,認定馮明業敗訴,必須要把錢歸還到遺產中,另外還要就再次開庭審理的10.5萬訴訟費進行支付,如此一來,官母及其馮明業就成為了輸家中的大輸家。
爭產案在香港時有發生,尤其是豪門爭產案最轟動,不過官恩娜家族的爭產案,實際上涉及的金額不算龐大,沒有幾十億甚至沒有幾億要爭奪,合計下來也就4000多萬。
然而就為這幾千萬鬧了十多年,導致姐妹不和,相互數落對方的不是,還浪費法庭資源。
簡單來說就是勞笑鳳的大女兒、三女兒以及小女兒聯合狀告勞笑鳳的次女,也就是官恩娜的母親及其男性好友馮明業欺詐沒有精神上行為能力的八旬老婦(勞笑鳳),還迫使勞笑鳳把4000萬的資產贈予官恩娜的胞兄官仲銘,再讓勞笑鳳立遺囑把遺產全部贈予馮明業,故此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
全家福
官恩娜的外婆有四個女兒,生前有2500萬的現金資產,以及至少六套用來自住或是收租用的房產。
在勞笑鳳離世之前,她曾經將2500萬的資金以及賣掉的物業所得資金全部存入到她與官恩娜哥哥的聯名開設的賬戶中。
之後官恩娜的哥哥就轉走了3800萬,戶口就只剩下36萬,變成了遺產。
在資產被轉走之後,勞笑鳳突然又立下遺囑,稱遺產受益人是官恩娜母親的男性好友馮明業,這就變成了勞笑鳳的其他三個女兒分文未獲。
馮明業
在這樣的情況下,勞笑鳳的另外三個女兒當然不滿,所以就聯合起來狀告了官恩娜的母親及馮明業。
這個官司從排期再到審理歷時多年,原告與被告雙方多次在法庭上對峙,互數對方的不是。
最終法官裁定,官恩娜的母親及馮明業敗訴,直指勞笑鳳在立遺囑時受到官恩娜的母親及馮明業的不當影響,而官母及馮明業的動機不良,讓勞笑鳳立遺囑的目的是防止其他有權獲得遺產的人獲得遺產,同時也質疑勞笑鳳當初轉移遺產的行為有問題,最終裁定遺囑無效。
整件事水落石出,就是官恩娜的母親想單方面佔有母親的遺產,才有了這麼一連串事情的發生。
事實上,勞笑鳳曾被曝光與官恩娜一家往來並不多,從前都是她的另外三個女兒照顧她,直到2011年,官恩娜的父親發現勞笑鳳的定期存款,後來風向就變了。
官恩娜全家把勞笑鳳接來同住,還讓勞笑鳳與其他女兒疏離,後來就有了馮明業成為了勞笑鳳的乾兒子,還代替勞笑鳳去收租,而勞笑鳳又把資產轉移,重新立遺囑等這些事情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