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柏芝與前經理人(經紀人)余毓興的官司經過了大半年的審理之後,香港高院已經在早前宣布了最後的裁定結果。
法官宣判張柏芝勝訴,無須支付余毓興所提出的1276萬元的索賠,而余毓興還需要就提出上訴支付訴訟費。
官司至此本該塵埃落定,不過余毓興並不服高院的判決,目前他已經公開委託律師採取後續行動,更稱要走刑事調查路線。
在香港高院宣布張柏芝勝訴之後,張柏芝曾經通過經理人表示「沒有任何回應」,而余毓興這一方一直沒有回應。
就在所有人以為余毓興已經接受裁決結果的時候,時隔數日,余毓興突然向傳媒發布聲明,他稱無法接受裁決結果,更稱表示震驚,甚至不可思議。
所以他要展開進一步的訴訟,目前已經委託律師團隊繼續推動進行。
余毓興稱,他對在審理過程中,張柏芝與其現任經紀人周靜儀在法庭上的某些證詞有所質疑,所以會將兩人的供詞以及所披露的相關文件整理,之後針對不同性質的內容向不同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報案以及舉報,言下之意就是要走刑事案件的路線。
余毓興之所以要走刑事路線,是因為涉及出入境記錄,銀行支票入賬記錄等,這些通過一般途徑無法獲取,只能走刑事路線,即通過司法調查,才能讓真實的情況被公開。
這也成為了他繼續上訴的原因。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余毓興已經不是單純地只想要讓張柏芝賠償1276萬元,就是想要贏取這場官司,證明自己對張柏芝的指控是有根有據,即預先支付了片酬,張柏芝沒有履行合約義務。
余毓興雖然要繼續走刑事路線上訴,不過他在聲明中又自曝,在與張柏芝打官司期間,他曾經與張柏芝迎面相遇,當時張柏芝還哭著向他問好。
余毓興還反過來安慰張柏芝稱自己還Ok,並且希望大家都會好。
余毓興自曝這一幕,是因為他相信張柏芝在庭上的哭訴是真誠的,言下之意就是勸張柏芝說出真相?
最後他以「我們大家都會好的」,作為聲明的結尾。
余毓興與張柏芝的官司在2025年12月正式開庭審理,期間張柏芝曾經三度出庭作供,一度因為情緒失控在庭上痛哭落淚,需要法官安撫。
官司審理了數日,除了請來當事人雙方作供,還請來筆跡專家做鑒定,辨明合約上的張柏芝簽名的真偽性。
而在一月結案陳詞之後,高院經過了將近半年的審理期,最終在6月做出了判決。
法官指出余毓興一方面沒有呈堂涉案支票或是其他票據,加上其證供不可信,無法證明曾經向張柏芝支付過錢,說法不能成立,最終判張柏芝勝訴,余毓興敗訴要支付訴訟費。
余毓興多年前就已經著手就張柏芝違約一事對其狀告,他聲稱兩人在2011年7月以及2012年5月分別簽訂了《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以及《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
余毓興先後支付了4276萬元片酬給張柏芝,要求她出演6部電影,不過張柏芝沒有履行義務,所以索賠1276萬元。
而張柏芝方稱《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屬於偽造,自己只與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簽訂過,並沒有與余毓興簽約,此外還質疑余毓興公開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中的簽名並非出自自己的手筆,於是雙方就此拉鋸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