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主義下的黑人
案件發生在南卡羅來納州一個看似平靜的小鎮。
為什麼說它只是表面平靜,因為在白人居民井井有條的生活底下,是當地黑人被忽視和剝削的不平等。
此時的美國還處於1944年,一個相對保守封閉的年代,在「黑與白」的問題上更是如此。
當時全美上下的風氣是以白人為尊,歧視反對黑人。
在人們看來,黑人是罪惡且低等的,他們沒有白人純潔的血統,只配做低賤的工作。
在很多地方,黑人和白人是不能為伍的。
更可怕的是,有極端分子甚至不把黑人當做人命對待,比如「3k黨」,一個以屠殺、懲戒黑人為主要行動的恐怖組織。
這些社會上的極端歧視,讓黑人在美國飽受苦難,寸步難行。
在如此黑暗、愚昧的環境中,黑人只能接受著被盤剝和踐踏的現實。
在平權運動出現之前,美國黑人還得忍受這種不公平的、危險的生活。
在事發的這個小鎮,對黑人的歧視、厭惡情緒同樣很激烈。
在這里,黑人是沒法和白人共享同一片土地的。
整個小鎮被一分為二,最好的環境是白人的居住地,而黑人們則住在混亂狹小的街區。
兩片居住地被一條軌道分隔,兩邊的人互不往來,白人不屑跟黑人打交道,黑人則是不敢冒犯尊貴的白人。
而且他的父母都是最沒地位的底層黑人,父親是木廠工人,母親是女傭,就算知道此事也幫不上什麼忙。
家中還有一個8歲的妹妹無人看管。
而小鎮上的居民得知此事之後,對於喬治恨到了骨子裡。
他們幾乎斷定正是喬治殺害了這對天使般的姐妹花。
小鎮的大部分居民都出動了,他們集體到警察局門口,要求警察盡快處置掉喬治,不要讓這個兇手逍遙法外。
居民們已經徹底把對黑人的厭惡和對姐妹遇害的憤怒,一股腦地發泄到喬治一家身上。
喬治的父親因此被木廠辭退,一家人一度失去了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在喬治還未定罪時,還有人闖進喬治家中,將他們的屋子和傢俱砸爛。
還好此時喬治的家人已經預感到不好,提前搬到了另一個沒人認識他們的街區。
不然,他們也許也會受到波及,被砸個頭破血流。
如此洶涌的群情,讓警察也感到壓力巨大。
處理喬治是勢在必行的事情,他們對於喬治是兇手的判斷從來沒有懷疑過,再加上居民如此認定了,就算是假的,他也必須要成為替罪羊。
於是在抱著偏見的情況下,警察展開了更詳盡的調查。
但所謂的調查不過是警方為了將喬治送上死刑室的借口。
判處死刑70年後沉冤得雪
警察判斷喬治殺人拋屍的證據之一,是女孩們的屍體出現在了喬治家附近,但是在發現屍體的山坡上,卻只能找到小量的血跡。
這說明這里不是案發第一現場。
兇手應該是在殺人之後,再將屍體扔到這里的。
還有一點,在姐妹倆的身體、指甲上都沒有發現任何關於喬治的指紋或者組織,如果是喬治殺害她們的話,又怎麼可能不留下一點證據呢?
對於這些疑點,警察選擇性忽略。
不過,他們很快就激動地宣布,發現了一個重大的證物。
在喬治的房間里,警察發現了一把小巧的長鐵塊。
根據喬治的回答,他是在鐵路附近撿到的,之所以會帶回家,不過出於男孩子對於工具的喜愛罷了。
可是警察卻不聽喬治的解釋,他們認為喬治就是用這塊鐵釘將姐妹倆的頭顱敲碎。
至於上面為什麼沒有血跡,就不在他們的考慮范圍之內了。
根據這些「證據」,警察很快就還原出了喬治迫害姐妹倆的情景。
他們說,兩姐妹向喬治問路之後,喬治內心動了歪念,想要對女孩進行侵犯,於是就把她們引導到山坡附近。
在對貝蒂實施侵犯時,遭到了女孩的劇烈反抗。
於是就殘忍殺害了貝蒂,後來擔心事跡敗露,乾脆把8歲的瑪麗也殺人滅口了。
完成這一切之後,他就把兩人拋屍荒野。
聽起來很符合現實,如果忽視了種種疑點的話。
先不說上述存在的證據上的不合理,光說喬治本人,他不過是個14歲的少年,再加上營養不良,身材矮小,真的可以不留下任何反抗痕跡地殺害姐妹倆嗎?
而且喬治本人也很堅決地否認了自己的罪名,除了餓得受不了時,被食物引誘的暫時屈服。
喬治的膚色本身就是原罪,在那個年代里,人們只允許自己想要的正義發生,沒有人想看一個黑人少年沉冤得雪,他們只想看天生低人一等的人罪有應得。
在庭審現場,白人法官,白人警察,白人律師,白人陪審團圍繞著喬治這個唯一的,伶仃的黑人,展開了審判,而他的家屬不允許入內。
對於莫須有的證據,他的白人律師反駁不上來一點,只能做最蒼白的辯解。
最後喬治被判處死刑。
年僅14歲的他,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死刑犯。
6月16日,喬治被送進了死刑室。
在這里,他將會坐上電椅,被5000多伏的電擊擊中全身。
他顫栗著,小小的身軀裹在寬大的囚服之內,戴上頭套時淚流滿面,恐懼和無助沒能打動在場的任何一個白人。
臨死之前,喬治手中還緊握著聖經。
也許,直到此時,他還相信著上帝,相信他會得到拯救。
但沒人能拯救他,司法不能,警察也不能。
喬治坐上了電椅,但這是為成年人體型設計的,僅僅1米53高的喬治根本夠不上。
警察取下了他手中的聖經,讓他坐在上面,才勉強夠得著。
然後在鉆心刺骨的疼痛中,喬治身體痙攣,痛苦的淚水流出,慢慢地失去了最後的意識。
居民為喬治的死為歡欣鼓舞,以為正義得到了彰顯。
直至數十年後,有居民意外發現了一本日記,上面記錄了日記主人殺害貝蒂姐妹的全經過,所有的細節都與案件對得上。
而這位兇手並不是罪惡的黑人,而是小鎮上的一位白人居民
。
更令所有人震驚的是,當時喬治案中的一位陪審還與他有著密切關系。
人們這才知道,這個已經「壽終正寢」的白人,才是害死姐妹花,罪該萬死的真兇。
他臨死之前,因受不了心中良心的煎熬,於是詳細記錄下了自己的罪孽和懺悔。
日記的曝光,在種族運動日益盛行的美國社會,引起了極大的輿論反響。
喬治的案件如一記重拳,狠狠打在了美國司法的臉面上。
越來越多人關注到這件事,人們迫切需要一個公道,不管是對於可憐的貝蒂妹花,還是對無辜的喬治。
由於年代久遠,其中又有重重阻力,喬治的平反,一度被擱置。
但是他還存活在世上的親人,卻不願意放棄為兄弟洗刷冤屈的機會。
他們積極地提出上訴,民間的聲浪也越來越大,在網路上,公共場所,都有對喬治案的討論。
最後迫於輿論壓力,喬治案得以重審。
根據那本日記,以及種種對當時不合理證據的推翻,法官和陪審團的心中早已有了答案。
時隔70年之後,死去的喬治再次被審判,只不過這次法官宣布他無罪。
可惜已經晚了,遲來的正義,對於生命永遠被定格在14歲的男孩喬治而言,還算正義嗎?
喬治案成為美國歷史上一次血與淚的教訓,深刻地印在所有人的記憶里,提醒他們,人生而平等,每個人的血液都是紅色的,沒有黑白之分。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美人魚大賽」屬於積分賽制的表演比賽,每年會有4到5場比賽,按總分計算名次,李女回憶「如果進入前3名,還可能獲得世界美人魚大賽比賽資格,很有吸引力。」她過關斬將,順利入圍了比賽,想在2023年6月18日昆明站比賽前,做一些訓練。
李女指出,正要上升至水面時,一條鯊魚突然從自己的右後方靠近,迅速將其右手和手腕部分叼進了嘴中。
李女補充,鯊魚的視力很差,約為800度近視,可能自己手臂晃動時,牠誤以為是食物,也可能受到驚嚇,所以才開咬。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認為,潛水計畫的運作方被判負70%的責任,李女自行承擔30%的責任,她可以獲得13萬7241元 (約新台幣62萬元) 的賠償金。
法官表示,潛水前工作人員已告知安全注意事項,讓李女簽署《潛水安全責任承諾書》,她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且取得潛水等級證書的潛水員,未注意觀察周圍情況,未盡到合理的安全注意義務,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相應責任。
不過,李女對判決十分不滿,直言這個案子是全國首例,事故主要原因是運營方疏忽,自己沒有去逗弄鯊魚, 「這次意外完全是可以被避免的,我只是希望對方能夠承擔我所有的醫療費用」,決定向法院提起上訴。
在如今這個快節奏的時代,職場就像一個沒有硝煙的戰場。
昨天,我在網上刷到一個監控視頻,可把我驚到了。
類似的事兒早就被曝光過。
有的工廠訂單多,加班補貼豐厚,女工連軸轉是常事;也有老闆加班后請客吃飯娛樂的情況。
當這一段視頻被眾多網友看到后,網友們便紛紛地展開了熱烈的討論。
總之,網友們的議論有很多。
在娛樂圈的華麗背後,隱藏著一些不為人知的陰暗角落。
一切始於夢想和光鮮。
隨著時間的流逝,一些不為人知的故事慢慢浮出水面。
故事的開端通常是光鮮亮麗的,一部即將開拍的大戲吸引了無數人的目光。
在某些案例中,導演或製片人利用自己的職權,要求演員在鏡頭前做出超齣劇本要求的行為。
更為嚴重的是,當受害者選擇站出來發聲時,他們往往會發現自己孤立無援。
然而,沉默並不能解決問題。
面對越來越多的指控,娛樂圈內部開始發生變化。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雖然娛樂圈光鮮亮麗,但它同樣充滿了挑戰和陰暗面。
而這一家人也是真的心大,孩子只有13歲啊!到了飯點都沒回家不知道打電話問一下,知道十一點快睡覺的時候才想起了孩子還沒回家!結果打電話,電話關機!一家人這才著急忙慌的去電玩城附近找!結果找了很久沒找到,只能選擇報警!在第二天的時候,很多人的朋友圈,微信圈,QQ空間,傳遍了朱槿瑜的尋人啟事!結果依舊的音信全無!而在31日晚十點的時候,在一個小區內發現了朱槿瑜的屍體!經過警方的調查,發現在30日傍晚,朱槿瑜跟著一位扎著小辮子的男子走在一起!而此人是一名攝影師!
孩子被發現的時候,體表很多淤傷,很明顯是被人打過的!而兇手就是警方在監控中發現的小辮男子羅傑,和他的父親!據朱槿瑜的朋友說,她很喜歡拍照,經常約一些攝影師去幫她拍照!而在30日當天就約了一個攝影師去拍照!這個攝影師就是羅傑,他和朱槿瑜在網上認識的,大概認識一個多月了!!結果,第一次見面,就發現了這事!!!
在這裡,小墨挺想抽朱槿瑜的父母兩耳光!孩子十一點沒回家不早點聯絡??
1.要知道具體地點,比如去新華書店還是同學家,當時我每周末下午1點會去新華書店,中間媽媽會來進來找我,或者在大玻璃窗外看一看,我是不是在某個角落坐著;2.要知道回家的時間,比如下午出去,6點回家吃飯;3.晚上出去回家不能超過9點,直到我高中畢業,真的從來沒有超過9點回家,被同學嘲笑了好久(#-_-),平時晚自習爸爸會來接;4.手機要開著,那時還用的小靈通,有情況先打回家,比如本來是去同學家,半路要和同學出去逛街,打電話回家報備看同不同意;那時,每次出門都不耐煩,只覺得父母管得太嚴了,一點自由的空間都沒有,吵了兩回,可在父母的強制要求下,還是得做。
直到現在,有孩子後,才深刻的體會懂得父母的操心和擔憂,大兒子今年9歲,沒有讓他單獨外出過,有小夥伴也不行,身邊至少都有一個大人看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