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年44歲嘅林志玲同日本天團EXILE成員AKIRA閃婚,近日頻頻傳出懷孕消息,不過佢昨日現身嗰陣就唔見凸肚。

早前就有科技公司出POST,引用林志玲肖像、姓名等明示或暗示聲稱佢整過容,甚至有影片刊登喺各大影片網站。林志玲不滿提告,指控該公司喺2016年9月初開始PO片,聲稱自己曾微調,仲喺App入面盜用自己嘅名義,宣傳產品等等。影片喺各大網站出現,引起大批網友瘋狂轉發、評論,截至起訴嗰陣,總瀏覽量已經超過1.2億次!

林志玲不滿提告索賠200萬人民幣(約港幣227萬元),法院日前判佢勝訴,認定醫美公司未經同意使用肖像、侵害名譽,但只判賠25萬人民幣(約港幣28萬元)。林志玲認為,該公司嘅行為已經嚴重侵犯肖像、姓名及名譽,造成嚴重嘅不良社會影響同經濟損失,因此訴至法院。最緊要都係可以還佢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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